湖南湘江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擬組織國際研發(fā)中心、湘江基金小鎮(zhèn)項目公眾責任險采購項目采購活動,現(xiàn)予以公告,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
一、采購項目情況
(一)項目概況:梅溪湖國際研發(fā)中心項目位于長沙市岳麓區(qū)梅溪湖路56號園區(qū),包含6-9棟、綠方中心整棟及中廣中心1-2樓,項目總建筑面積35015.64㎡。湘江基金小鎮(zhèn)項目位于長沙市岳麓區(qū)觀沙嶺街道濱江路188號,建筑面積約 55309.8 平方米(1-13#棟)。
(二)采購需求:
1、投保范圍:梅溪湖國際研發(fā)中心項目總建筑面積35015.64㎡(6-9棟、綠方中心整棟及中廣中心1-2樓、園區(qū)內(nèi)所有公區(qū)及樓層辦公樓區(qū)域范圍),停車位215個,電梯12臺。湘江基金小鎮(zhèn)項目建筑面積約 55309.8 平方米(1-13#棟)、停車場( 560個車位)、電梯29臺等公共區(qū)域范圍。
2、梅溪湖國際研發(fā)承保需求
主險:公眾責任保險 | 累計賠償限額 | 800萬 |
每次事故賠償限額 | 100萬 | |
每次事故人身傷亡賠償限額 | 90萬 | |
每次事故財產(chǎn)損失賠償限額 | 10萬 | |
每次事故每人人身傷亡賠償限額 | 30萬 | |
每次事故每人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 | 3萬 | |
每次事故每人財產(chǎn)損失賠償限額 | 1萬 | |
附加停車場責任保險(220個車位) | 累計賠償限額為500萬元,每次事故賠償限額50萬元,每車位賠償限額20萬元 | |
附加電梯責任保險條款 | 各項賠償限額及免賠條件與主險一致 | |
附加暴力行為、搶劫責任條款 | 各項賠償限額及免賠條件與主險一致 | |
附加高空墜物條款 | 各項賠償限額及免賠條件與主險一致 | |
火災、爆炸、煙熏及水損條款 | 各項賠償限額及免賠條件與主險一致 | |
消防損失條款 | 各項賠償限額及免賠條件與主險一致 | |
附加食品、飲料責任條款 | 各項賠償限額及免賠條件與主險一致 | |
救火費用條款 | 累計賠償限額人民幣2000元,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為人民幣2000元 | |
急救費用條款 | 累計賠償限額人民幣1萬元,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為人民幣1萬元 | |
建筑物改變條款 | 各項賠償限額及免賠條件與主險一致 | |
廣告及裝飾裝置責任條款 | 每次事故賠償限額10萬元,累計賠償限額50萬 | |
出租人條款 | 每次事故賠償限額10萬元,累計賠償限額50萬 |
3、湘江基金小鎮(zhèn)項目承保需求
(1)主險公眾責任保險:累計賠償限額 500萬元,每次事故賠償限額 100 萬元。每 次事故每人賠償限額30萬元,其中每次事故每人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3萬元;每次事故每人財產(chǎn)損失賠償限額1萬元。每次事故每人醫(yī)療費用免賠200元后,在責任限額內(nèi)按80%比例給付醫(yī)療保險金。財產(chǎn)損失每次事故每人絕對免賠額500元或損失金額的10%,兩者以高者為準。法律費用累計責任限額10萬,每次事故法律費用賠償限額5萬元。
(2)附加險:附加停車場責任條款:累計賠償限額500萬元,每次事故賠償限額100萬,每車位賠償限額10萬;其他事故每次事故絕對免賠償額500元,對整車盜搶需設置20%的免賠率。附加險電梯責任條款:累計賠償限額500萬元,每次事故賠償限額100萬元。每次事故每人賠償限額30萬元,其中每次事故每人 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3萬元;每次事故每人財產(chǎn)損失賠償限額1萬元。每次事故每人醫(yī)療費用免賠200元后,在責任限額內(nèi),按80%比例給付醫(yī)療保險金。 財產(chǎn)損失每次事故每人絕對免賠額500元或損失金額的10%,兩者以高者為準。附加急救責任保險條款:累計賠償限額1萬元,每次事故賠償限額1萬元,其中每次事故每人賠償限額1萬元。附加救火費用保險條款:累計賠償限額2000元,每次事故賠償限額2000元,其中每次事故每人賠償限額2000元。附加火災、爆炸、煙熏、水損責任條款;附加食品、飲料責任保險條款;附加罷工、暴動、民眾騷亂及惡意破壞責任保險條款;附加暴力行為、搶劫責任保險條款;附加錯誤和遺漏保險條款;附加出租人責任保險條款;附加建筑物改動責任保險條款;附加提供物品及服務責任保險條款;廣告及裝飾裝置責任條款;以上附加險各項賠償限額及免賠條件均與主險一致。
(三)招標控制價:梅溪湖國際研發(fā)中心項目不超過15500元/年(含稅6%);湘江基金小鎮(zhèn)項目不超過19000元/年,二年總費用38000元(含稅6%)。
(四)服務期限:梅溪湖國際研發(fā)中心項目服務期限一年;湘江基金小鎮(zhèn)項目服務期限為二年,合同一年一簽。
二、供應商投標要求
(一)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
否
(二)投標人基本資格條件:
1、投標人應當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注冊的獨立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經(jīng)年檢合格(有效期內(nèi))。
2、供應商特定資格條件:具備經(jīng)營保險業(yè)務資質(zhì)。
三、供應商應提交的證明材料及說明
(一)提交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記證書)以及組織機構(gòu)代碼證副本復印件(投標人具有實行了“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gòu)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guān)條款);
(二)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掃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quán)委托書原件掃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掃描件及被授權(quán)人身份證明原件掃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原件掃描件;
(三)本邀請公告規(guī)定的特定資格條件證明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四)其他說明:
1、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需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
2、供應商可提供具備履行本項目實力、經(jīng)驗的其它證明材料。
四、資格審查證明材料的遞交
供應商根據(jù)本公告第三條規(guī)定,于公告期限截止日前提交證明材料及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人電話、郵箱等相關(guān)資料至湘江運營公司招采管理部門專用郵箱yinjiao@xjjt.com.cn。
五、供應商抽取原則
1、若征集審查合格供應商>20家,隨機抽取不少于5家(含);征集審查合格供應商≤20家,隨機抽取不少于3家(含)單位進入下一階段的招采活動。進入下一階段招采的供應商,若有放棄投標的,則從其余審查合格的供應商中隨機補抽。補抽一次后仍有供應商放棄投標的,則資格審查合格且未放棄投標的供應商全部進入下一階段的招采活動。
2、采購人也可選擇資格審查合格的供應商全部進入下一階段招采活動。
3、若供應商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的,將其列入湘江運營供應商黑名單,6-12個月內(nèi)不得參與湘江運營及下屬子公司非公開招標項目的招投標活動,且不得承接非公開招標的項目;情形嚴重、影響惡劣的,12-36個月內(nèi)不得參與湘江運營及下屬子公司非公開招標項目的招投標活動,且不得承接非公開招標的項目。
六、公告期限
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0日。
七、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湖南湘江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尹 工 電話:0731-81868824
郵箱:yinjiao@xjjt.com.cn
地址:長沙市岳麓區(qū)湘江集團大廈第27樓
責編:許荃荃
來源:湘江集團
地址: 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qū)梅溪湖環(huán)湖路1177號金茂廣場南塔湘江集團大廈
電話: 86-731-8186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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